一、適用范圍 1.適用于有高噪音的工業(yè)廠房及輔助建筑(通風機房、冷凍機房、空調機房、柴油發(fā)電機房、印刷車間等)。 2.適用于對聲學環(huán)境要求比較高的廳室(禮堂、會議廳、報告廳、影劇院、體育館、播音室、錄音室、播音室等)。 二、技術特點 1.隔聲量:當采用無門檻做法時,其隔聲量≤30dB;當采用有門檻做法時,其隔聲量≤40dB。 2.鋼質防火隔聲門適用于既有隔聲要求又有防火要求的場所。 3.門扇內的填充材料及其厚度等,由生產(chǎn)廠家根據(jù)隔聲量及防火要求確定。 |